龙岗区创建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实施方案实施托养工程及“阳光家园”计划已被列入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年-2015年),同时纲要明确规定: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积极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开展第二批“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残联2012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残疾人状况,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要坚持政府引导,动员社会参与,把托养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发展残疾人事业大局,制定长期稳定的政策措施,建立托养服务工作长效机制,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为主体、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二、组织领导区成立创建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职责要求。1、区残联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组织协调。一是摸底调查。对街道、社区残疾人的托养需求进行全面摸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