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县委常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副职履行,一岗双责抓实新时代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实行县委常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党员副职履行 “一岗双责”抓实 新时代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压实领导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形成书记带头、班子成员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新时代党建工作新格局。根据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一岗双责”是指县委常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副职在抓好分管范围(领域)、分管部门(系统)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负责地抓好分管范围(领域)、分管部门(系统)党建工作,履行双重责任。 第三条 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推进分管范围(领域)、分管部门(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