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各类人员录用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任用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使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任用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指定本办法。第二条 职位设定1专业技工:同工务员;2专业技术员:同助理工程师;3专业技师:同副工程师。第三条 资格(一)专业技工凡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者,可晋升为专业技工:1.担任同种专业技术工作的熟练工人在本职位中有四年考绩甲等以上;2.参加本企业专业技工鉴定合格或取得国家乙种相同性质技术鉴定合格者;3.经直属科长推荐者。(二)专业技术员凡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者,可晋升为专业技术员:1担任专业技工或工务员在本职位中有四年考绩甲等以上;2参加本企业专业技术员检定合格或取得国家甲种相同性质技术检定合格者;3经直属厂处长推荐者。(三)专业技师凡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者,得晋升为专业技师:1担任专业技术元在本职位中有四年考绩甲等以上;2参加本企业专业技师鉴定合格者;3经直属经理推荐者。(四)新进人员具有专精熟练的技术者可比照公司内相同技术及资格的人员核定其职位。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