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中心安全管理规定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上水平 促跨越争一流”的推进之年,也是我们争创一流管理水平的关键之年。为了全面落实“上水平 促跨越 争一流”这一主要任务,深化“平常心企业文化”和“两个至上长效机制建设,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建设,大力推进配送中心实现跨越式发展,提升中心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与时具进,实现安全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心有关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心各部门安全管理、安保部管理、车辆安全管理、库区夜班值班管理的规定。规定如下: 中心各部门安全管理规定一、 各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同时作好记录,并于每月5号之前将上月安全形势分析会记录本上交安保部查阅。部门每周例会必须涉及安全内容,并作好记录。二、 库区禁火规定:1、禁火区(园区内安检亭以北)内禁止携带火种、吸烟。2、中心工作人员进入禁火区前,须进行自我检查,并将火种交予安检亭。3、在禁火区内,除已申请动火证,其它情况严禁动用明火。4、仓库、分拣车间须划分责任区,指定责任人,负责对各自责任库区内禁烟、禁火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