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采副主任:生产技术部回采副主任应积极协助生产技术部主任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一、岗位职责第1条 积极配合生产技术部主任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搞好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第2条 按照分工要求编制煤矿的采煤接续计划,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确保矿井采煤接续正常,并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第3条 要按照分工组织人员进行采煤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第4条 按照分工负责组织进行采煤工作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活动。第5条 经常进行采煤工作面贯彻规程、措施的检查。第6条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随时掌握采煤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第7条 及时向主任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第8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9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生产技术部回采副主任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