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质测量部门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复制制度(1)、地测中心形成的档案资料,各部门在利用过程中需要复制,必须填写查阅复制记录,并且要写清楚利用目的、复制的份数。(2)、需要复制测量成果资料档案,必须由档案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复制。(3)、科技图纸需要复印时,必须由主任或主任工程师批准,才能到档案室办理有关手续。(4)、文书档案、地质报告、重要图件等资料需要复制利用,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才能到地测中心档案室办理复制手续。(5)、外单位所有需要复制利用的文件材料、图纸,档案室应收取相应费用,复印单位必须按实填写复印份数。2、档案归档制度(1)、地测中心及所属各站在年度测量、勘探、生产经营、科研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包括文字、图件、照片、光盘、录相、特殊载体等,具有查考价值并处理完毕的档案材料,均属归档范围。(2)、上级机关、同级机关、隶属机关与本公司相关的文件材料亦属归档范围。(3)、对一般性的文书归档时间: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实行定期归档,即在档案材料形成的第二年元月份归档。各种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