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一、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的直接组织者和直接责任者。二、代表公司履行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实施公司的管理方针和目标,确保管理体系在工程项目上的有效运行和各项目标及指标的完成,自觉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确保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四、对项目管理内的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环境、成本和场区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对发包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环境、成本和场区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五、组织对出现的轻微不合格和不符合进行处置,对出现的一般、严重不合格品和不符合项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负责实施;参加本项目部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的分析和处理。六、合理组织和协调生产要素,实施日常工作中的组织、计划、指挥、协调、控制、激励的具体职责,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工期和效益要求。七、负责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与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和经济往来,定期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工作。八、建立健全项目核算制度,加强成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