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核规定(一)总则第一条 目的本规定旨在充分了解员工的能力、适应性及工作成绩,从而在开发人力资源时,谋求人事管理的晋升、晋级、调动、调配、提薪和奖励工作的公正合理。第二条 员工考核的种类根据员工考核工作的主要目的,可将其分为业绩考核与能力考核。业绩考核就是在考核期内,对成绩、态度和能力发挥程度做出评定;能力考核是在提升员工时,根据过去的情况,按职务高低和级别所要求的能力与适应性进行测评。第三条 考核者的职责对员工进行业绩和能力考核,是经营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也是树立公司形象、实现经营战略意图的手段。因此,考核者应把考核当作自己的重要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第四条 考核原则为了使员工考核做到公正严格,考核者必须严守下列原则:1. 在整个考核期间,必须根据日常观察所得到的资料和自己确认的事实进行考核;2. 不被个人情感所左右,同时须排斥对上妥协、对下强硬的倾向,按本公司规定进行考评;3. 考核期以外的事实和业绩不予考虑。第五条 考核结果的查阅被考核者可以通过申请,向第一次考核者提出要求,查阅他的考评结果。第六条 中途转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