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创建标准附件1 云南省创建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 评选标准 一、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创建标准 (一)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35分】 1.单位有创建文明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4分)。 其中,组长由该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的计4分,由其他领导担任的计3分。 2.有创建文明交通单位细化实施方案(3分)。 3.积极落实单位文明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将交通安全工作与单位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单位安全部门要对本单位交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5分)。 (1)单位将文明交通安全工作与单位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并有资料台帐的,计3分; (2)单位安全部门对本单位交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的,计2分。 4.有文明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并张贴上墙(3分)。 其中,有文明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并张贴上墙的,计3分;有文明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未张贴上墙的,计2分。 5.建立交通安全情况通报和协调制度,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排解交通纠纷(5分)。 (1)建立交通安全情况通报和协调制度的,计2分; (2)能及时排解交通纠纷的,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