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防 部门审查 (初步设计阶段)申请表 填表日期: 2015 年 12 月 1 日 申请单位 单位名称(盖章) 上海 XXXX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 XX路 XX号 邮政编码 200XXX 联系人 王 XX 联系电话 021-XXXXXXXX 手机号码 138XXXXXXXX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上海 XXXX中心 建设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 XX路 民防项目编号 市 2015-XXX 规划设计方案批复 编号 XXXX 方案阶段是否报经民 防部门审核 是 否 方案阶段民防审查意见单编号 市 2015-XXX 初步设计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200000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平
2、方米) 150000 地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 50000 结合修建民防工程情况 1、在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结合建设民防工程 初步设计是否已落实民防工程: 是,初步设计民防工程建筑面积: 12000 平方米; 否 2、申请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 前期是否已报经民防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是 ; 否 (尚未报经民防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应同时提交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申请表) 3、其他: 承诺保证 本申请人保证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且本承诺保证为本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法定代表人(签字): 赵 XX 填写说明 1、“ ”内请打钩选择; 2、“民防项目编号”是民防管理部门在前阶段审核中给出的编号,请准确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