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学生会会议制度 加了加强学生会的制度建设,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校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一、会议形式校学生会全委会、 主席团会议、分会主席联席会议、部长例会、各部门工作例会、各分会对应部门工作例会。二、会议要求1、会议应以团结、务实、高效为基本原则。2、学生会各项会议如开,召集人必须填写如开会议登记表(见附表),报主席或分管副主席批准方可进行,否则,所如开会议内容及决定等一律无效。3、会议主持人须提前十分钟到场,做好接待及准备工作,拟好会议提纲,并作好会议记录,以便查询。5、与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还学生干部工作证,按时出席会议,不等迟到,不得过且过无故缺席,有事有病提前请假。6、会议过程中,各出席人员均须集中精神,认真参与,积极讨论。会后必须认真扫行会议布置的各项决议和任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三、会议纪律1、凡是校学生会如开的会议必须提前一周到秘书处登记,由校学生会秘书处统一安排:学生干部除工作会议以外不准以校学生会干部的名义组织其它会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2、所有会议应存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