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的制度分析 以公共安全服务为例 第一节 导论 一、研究的缘起 “安全是市民社会的最高概念,是警察概念;按照这个概念,整个社会的存在都只为了保证它的每个成员人身、权利和财产不受侵犯”。1所以说,任何国家都需要警察服务来提供基本的社会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中国也不例外。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里,中国要持续发展,需要有各方面的努力,在种种努力之中,高质量地提供警察服务,保障稳定的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也是非常重要的。1999年“两会”期间,与会的人大代表对社会治安问题就给予了相当的关注,特别是2001年4月2日至3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治安工作会议上,国家有关领导指出社会治安不仅是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由此可见当前政府对社会治安问题的重视与关注,当然,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严重性。从日常生活来看,中国公民对安全的投资也日益增大,如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花数目不小的资金安装防盗门和钢窗架子。应该说,社会各个方面对于警察服务的供给是非常重视的,有效需求也是强劲的,并且警察服务的绩效对于中国的稳定与发展也是至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