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奖罚制度 生产线中下机和首件产品必须经质量管理部召集技术部及有关生产人员进行首检,并做好首检记录。凡不经首检的产品不得继续进行生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质量管理部负责。 生产部、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及车间主任、班组长、检验员要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对投产的产品要熟悉工艺标准和质量标准。不得任意降低或放松标准。 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许流入下道环节(特殊情况要报主管厂长审批),如流入下道环节,生产组要承担返修责任。一.统计出现的漏验率1. 班组内工序返修允许10,按个人日产量计算,每超一件对该工序罚款05元。2. 产品流入下道生产环节(指出班组),返修率允许5,按照组日产量计算,每超一件对该班组罚款1元。对该班组检查员罚款0.5元。3. 班组质量返修率超过10,按质量事故处理。4. 经复检组验后的产品要求合格率达到100,没有返修率。由后整理及质量总检把关。发现一件返修品对复检人员罚款1元,累计计算。并让复检组人员负责返修,复检组要认真填报各生产班组的漏验率和次品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