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品牌”一个“名牌热”正在中国大地上兴起。但是,任何事物都不能绝对而论,必须辩证地看问题。实行品牌化,推行名牌战略,固然有其长处;但是,拒绝“品牌”,实行“非品牌化”与“放弃品牌所有权”策略,也有其独特的优势。任何企业,不管其自身状况与条件如何,不管其所生产的产品特点怎样,如果一味强调要“品牌化”,要创名牌,这样一刀切的做法是不足取的。下面我们就“非品牌化”与“放弃品牌所有权”的策略,来做一些具体分析。 一、采取“非品牌化”的策略分析 采取“非品牌化”策略的第一种情况,是由于产品的特性所决定的。 不可否认,有些产品由于生产过程中的普遍性,在制造加工过程中不可能形成一定的特性,以及不易同其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相区别;还有一些产品,其质量难以统一保证或难以统一衡量,以及消费者不需要或不容易进行有效辨认的,这些产品原则上要采用“非品牌化”策略。使用品牌,则意义不大,甚至毫无意义。如电力以及矿石、粗钢坯、铁坯等工业用原材料,一般采取“非品牌化”策略。 采用“非品牌化”策略的第二种情况,是企业需要增强自己产品的竞争能力。 本来,正由于资本主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