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罚制度1.目的:为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自有职工及外包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管理。3.职责:3.1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的考核及质量奖罚的管理。3.2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奖励基金审批。4.制度内容4.1考核对象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4.2考核内容:4.2.1施工质量记录齐全。4.2.2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4.2.3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4.2.4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4.2.5过程控制记录:各单位、部门要把公司质量技术部的单位安装工程文件资料检查清单根据工程细划在不同阶段需要哪些记录并落实到人,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质量管理部要根据计划清单分阶段检查落实情况并打分,低于85分者,取消质量奖评定资格。4.3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