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基本医疗保险“共管联办”工作实施方案XX县基本医疗保险“共管联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化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加快提升基金监管效能,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参与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业务经办和基金监管,推动XX县基本医疗保险“共管联办”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运行模式 “共管联办”是通过建立健全由政府主导、医保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多部门共同实施的联合监管协调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参与基本医保业务经办和基金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平稳运行。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共管联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2020年6月底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参与基本医保经办监管工作。到2021年6月,形成第三方参与基本医保经办的长效机制,监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基金支出增幅不超过前三年平均水平,实现医保基金“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