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镇江新区 2018 年“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2018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必须坚决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面完成我区“ 263”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根据省市相关要求,以及深入推进低碳清洁新区的工作部署,制定 2018 年镇江新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紧紧围绕“生态领先、特色发展”战略定位, 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
2、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打造宜居宜业的美丽新区。 二、主要目标 2018 年,全区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与 2016 年比累计削减 21万吨;关停落后化工、电镀企业 10 家;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 4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5%以上;大港河、新竹河、丁卯团结河、姚桥港重点河道 类水标准达标率 70%以上,吴沙河、四明河、姚镇中心河、镇一河消除劣 类水质;规模化畜禽养 2 殖场治理率达到 80%; VOCs 排放总量削减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 2017 年分别削减 6.8%
3、、7%;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量较 2015 年分别削减29.06%、 36%、 38.61%、 25.28%,较 2017 年分别削减 4%、 3.6%、4.1%、 4.2%; PM2.5 年均浓度下降到 54微克 /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68%,环境信访量比 2017年下降 20;环境隐患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保护水平、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和环境执法监管水平实现提升。 三、工作举措 (一)减少 煤炭消费总量 到 2018年底,煤炭消费总量比 2016 年累计削减 21 万吨,力争 2018 年比 2017 年实现负增长。完成省市下达的减煤调整任务。 1淘汰落后耗煤产
4、能 落实全区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和 2018 年度计划。(牵头单位:科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有关部门) 2 压缩过剩耗煤产能 ( 1)制定新区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实施方案和 2018 年工作计划。(责任单位:经发局) ( 2)落实镇江市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过剩产能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安环局、科信局) ( 3)完善落实化解过剩产能扶持政策。(责任单位:财政局) 3 3分类整治燃煤锅炉 ( 1)梳理、完善全区统一编号的燃煤锅炉清单。(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 2)全面核查 10蒸吨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情况。梳理、摸清全区 35
5、蒸吨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情况,推进全区小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引导企业开展 65 蒸吨 /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2018年底前,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65 蒸吨 /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整治 5 台,推进金东纸业、大东纸业、大港热电的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牵头单位:安环局;责任单位:各 镇、街道、园区) ( 3)研究扩大全区禁燃区范围,严格限制禁燃区内散煤的使用。(牵头单位:安环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 4)优化热电联产规划。(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4深入开展节煤改造 ( 1)推进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重点用煤企业实施节能改造,
6、确保非电行业燃煤总量下降。(牵头单位:科信局、经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 2)落实优惠政策,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 3)进一步推进全区煤电机组节能改造。(牵头单位:经发局;责 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4 5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开展全区耗煤企业能效评估专项监察。加强煤质检查,确保消费的煤炭热值达 4800大卡以上,含硫率低于 0.7%,灰份小于 15%(循环流化床锅炉按设计要求)。(牵头单位:科信局、经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6严格耗煤替代标准 ( 1)落实江苏省电力行业煤炭等量替代
7、管理暂行办法,电力行业实施煤炭消耗等量替代。(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 2)落实江苏省非电行业煤炭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非电行 业实施煤炭消耗 1.5 倍或 2 倍替代,确保非电行业 2018煤炭消费总量比 2017 年实现负增长。(牵头单位:科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7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 1)积极推广天然气应用,争取天然气利用量比 2017 年进一步增长。(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 2)实施“金屋顶”工程,推进地面光伏电站建设。(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 3)加快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完成省、市下达推广目
8、标任务。(责任单位:科信局) (二)减少落后化工产能 5 实施“四个一批”专项整治,加快淘汰 低端低效产能, 2018年关停落后化工、电镀企业 10 家以上。 1加大化工企业关停转移力度。 对照“四个一批”清单,坚持“一企一策”要求,对关停企业实行销号管理,对照省定验收标准,每季度进行验收,确保关停和转移到位。 (牵头单位:科信局、新材料园整治工作组;各镇、街道、园区,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将列入年度关停计划且完成关停任务的化工生产企业,作为年度去产能项目进行奖补,引导企业加快关停。(牵头单位:科信局;配合单位:财政局) 3落实化工园区安全环保措施。 加快推进化工园区安
9、全卫生防护距离 内拆迁工作。园区污水采用专管或明管输送,全部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加强重点污染源、园区边界及周边环境敏感点废气监测,开展废气溯源,建立废气污染迁移模型。积极推进化工园区污染排放第三方治理国家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安环局;责任单位:大港街道、新材料办) 4强化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实施“产业发展、安全环保、公用设施、物流输送、管理服务”五个一体化建设。推进智慧园区建设。(牵头单位:经发局、科信局;责任单位:新材料办) (三)治理区域水环境 国考、省级补偿断面水质达标率 100%;大港河、新竹河、丁卯团结河 、姚桥港重点河道 类水标准达标率 70%以上。 6 1聚焦重点流域治
10、理 ( 1)按照控制工业污染、减少面源污染,实施综合整治,构建引水活水系统,加强生态修复和景观提升,确保丁岗团结河国考断面、捆山河省级补偿断面实时稳定达标。(牵头单位:安环局;责任单位:城乡建设局、丁岗镇、大路镇) ( 2)对区级重点河道制定“一河一策”,实施综合治理,2018 年实现大港河、新竹河、丁卯团结河、姚桥港重点河道 类水标准达标率 70%以上。(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 3)严格执行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和关于 在江苏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各级河长作用,开展河流清淤疏浚,加强水系沟通,清除沿岸垃圾和排污口。加强沿岸生态护坡建设,努力做到水清
11、岸绿。(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 4)落实内河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建设。从 2018年起,开展实施船舶污染物流动收集、上岸处理工作。(牵头单位:交通分局、大港海事处) 2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深入开展化工、电镀、印染等重点行业以及新材料园园区专项整治,化工、电镀、印染重点企业污水管网推 进“一企一管”改造。(牵头单位:安环局、科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7 3强化生活污染防治 ( 1)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系统。加大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及建成区城镇管网全覆盖建设力度,落实管网改造、建设计划,完善城镇污水收
12、集系统。加强排水管网日常管护,及时修复各类缺陷,有效保障管网的正常使用。(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水业总公司、综合行政执法局) ( 2)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遵循“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原则”,做到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分类处置。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村庄环境整治、河道治理 、水资源利用等通盘谋划实施,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和管理水平,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到 2020年全区农村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90%以上。(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治理生活垃圾 1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
13、点工作。 贯彻落实镇江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建设 32 个,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位,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 2018 年底,城市建成区内生活垃圾 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 45%。(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2. 深化生活垃圾处置。 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积极推进光大飞灰填埋项目二期工程 8 建设。加强餐厨废弃物收集,建成并运营建筑垃圾堆放场,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五)治理黑臭水体 实施吴沙河、四明河、姚镇中心河、镇一河
14、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年底前消除劣 类水质;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 100%。 1. 推动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加快推进吴沙河、四明河、姚镇 中心河、镇一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年底前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建设工作,消除劣 类水质。(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园区) 2 开展水体沿线排口专项整治。 全面开展水体沿线排口现状普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排口追根溯源查找成因,通过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市政排水管网旱天污水不下河。加强对水体沿线的巡查,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封堵非法排口(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安环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加强对小餐饮、洗车
15、场等场所的行政执法查处力度。(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安环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3. 持续做好水体的长效养护工作。 以“河长制”工作推进为抓手,全面落实水体长效养护责任,明确水体养护单位及其职责,建立绩效评估机制,严格考核兑现。彻底清理水体沿岸积存垃圾,做好河岸、水体保洁和水生植物、沿岸植物的季节 9 性收割,及时清除季节性落叶、水面漂浮物。(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安环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4. 推进水系空间管控和活水循环。 落实城市“蓝线”规划管控,组织开展全区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城区严禁随意填埋河道沟塘,严控侵占河道水体行 为,保持城市现状水面
16、不减少。对无法实施水系沟通的断头河,采取措施增强水动力,实现水循环,提升水体自净能力。(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安环局、规划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六)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到 2018 年底,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率达 80%以上;化肥施用总量比 2015 年下降 3%,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1. 强化畜禽养殖场治理改造。 开展畜禽规模养殖摸底调查,建立 2018 年畜禽养殖规模和品种、粪污处理配套设施、综合利用等信息档案, 3月底前列出畜禽规模养殖场清单。落实畜禽养殖场养 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建立污染治理长效监管机制。到 2018年底,非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污染
17、治理率达 80%以上。(牵头单位:社发局、安环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2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支持开展建设 面向小散养殖场(户)的 小型畜禽粪污 收集和 处理中心, 鼓励规模养殖场开展畜禽粪便就近利用、当地消纳的种养循环生产,因地制宜采用堆沤还田、 有机肥生产 等技术,努力实现粪尿污染“零排放”。 2018 年,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 10 98%。(牵头单位:社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3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 积极推 广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酵床等养殖模式,实施节水养殖,实行雨污分离、固液分离,实现源头减量。完成省、市下达的农业部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场创建任务
18、。(牵头单位:社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4规范畜禽养殖行为。 督促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引导规模养殖场尽快完善用地备案、环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等条件,建立对养殖行为的协作监管机制。适养区内新(扩)建规模养殖场严格实行环评报告书审批和环评登记管理。加强小散养猪场户粪污治理,通过“改、扩、转、退”等,引导小散养 殖场户有序退出,提高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到 2018年底大中型比重达到 70%以上。(牵头单位:社发局;配合单位:国土分局、安环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5推进化肥减量增效。 结合粮食绿色高产创建、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实行农艺农机融合、基肥追肥统筹,推广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等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建设耕地质量长期监测点 6 个,调优施肥结构。 2018年全区化肥施用总量比 2015年下降 3%。(牵头单位:社发局;配合单位:国土分局、安环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6推进农药零增长。 强化科学监测预警,全面实施病 虫精准防治。开展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辐射带动病虫绿色防治。强化项目示范引领,扩大推广病虫统防统治,植保专业化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