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篇 内部审计监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聚慧公司内部审计监察监督,使审计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总部、控股子公司、各分公司依照本办法规定接受审计监察。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权限第四条 公司行政人事部下设审计监察室。第五条 审计监察室职责包括: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起草内部审计制度、审计监察室工作手册等;2、制订年度审计计划;3、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察,并向经营班子报告审计结果;4、参与公司新颁发制度的审定;5、负责审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和内部审计理论研究等; 6、完成董事会、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第六条 公司审计监察室的主要权限是: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2、审核凭证、帐表、决算,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3、检查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