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宗旨 日立建机(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公司”)为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同时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存共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员工工作规则。 第二条 适用对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和员工。 第三条 员工的定义 本规则中使用的“员工”一词,是指公司基于其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包括劳务合同等)使用的受雇于人才派遣公司并受人才派遣公司派遣的员工。 第四条 人才派遣公司的定义 本规则中使用的“人才派遣公司”一词,是指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具有合法经营向其他公司或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等输出劳务或者派遣其雇佣的员工等业务的公司或者组织。 第二章 关于员工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员工个人资料的提供 员工应当自派遣之日起 日内向公司提供以下个人资料: 1、 户口簿复印件或者实际居住地址; 2、 婚姻状况和家庭状况; 3、 身份证复印件; 4、 个人简历; 5、 健康证明; 6、 资格证书(适用于有特殊技能者); 7、 本人报名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