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认证程序一、建设单位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向矿区站申请质量认证,并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工程质量认证申请书; 2、经审查后的真实、完整的单位工程竣工资料;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所提出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 4、设计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5、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二、矿区站在收到质量认证申请书后,组成至少有3名监督工程师的认证组,对建设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根据有关标准、规定和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认证,并出具单位工程质量认证书。工程质量认证书一式3份,其中,矿区站存档1份,发给建设、施工单位各1份。单位工程质量认证申请书、单位工程质量认证书样式详见附件一。确保煤矿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使之更好地服务于煤矿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及今后的改扩建工作。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国有企业投资、控股的煤炭工业建设工程。第三条 单位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按质量管理资料和质量保证资料两大部分进行收集、整理、评级、分册入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