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名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电子文件编码GLWA224页码3-1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第一条 车辆管理1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管理部负责管理。配属于营业所之车辆由主管指派专人调派,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2本公司人员用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管专人申请调派;车管专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 。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3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 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管理部每月抽查一次。 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主管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 并停止其借用权利。4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由营业会计在每次加油及修护时记录,以了解车 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管理部稽核。第二条 车辆使用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3使用人在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 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