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内河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众参与的目的就是在让公众了解滨州内河港口总体规划实施及其环境影响等情况,充分表达公众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并落实到具体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确保规划实施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尽可能降低。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一、滨州内河港口规划情况简述近年来,小清河沿线工业企业发展迅速,行业涉及冶金、造纸、化工、纺织、粮油、热电等,沿线的货物运输量增长迅速。小清河流经的滨州、东营、潍坊等地均位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及黄河三角州高效生态经济区内,两大经济区发展需要更加完善的交通运输系统。小清河复航后,可以从烟台、黄骅、天津等港口海运至羊口港再经内河水路运至各企业,实现海河联运,其前景非常广阔,小清河复航工程的前期工作已经全面展开。随着小清河复航工程的启动,与之相配套的小清河航道沿线港口的规划研究工作亟需开展。作为小清河航道沿线五个地市之一,滨州市邹平县和博兴县县界附近小清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