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培训指导方案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计生发201326号)的要求,为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能力,特制订本指导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人员对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管理能力,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治未病”和团队服务的理念,提高其提供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二、培训对象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培训,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负责人 。(二)基层中医药服务团队培训,包括从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医师、预防保健人员、注册护士和乡村医生。 (三)师资培训,包括省级师资和县级师资。三、培训内容和学时安排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培训1.主要培训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其有关中医药政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中医药内容概述、公共卫生的概念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