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暂行办法为了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改善办公条件,完善教师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经学校研究报上级批准为班级和教师配备笔记本电脑和电视机。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电脑在工作中的使用效率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一、权属及责任1、笔记本电脑及其它教育技术装备财产所有权属于学校。配专室、专柜、专人集中保管。教师使用笔记本电脑必须签订笔记本电脑使用协议方可借用。2、班级使用的笔记本电脑由班主任和副班主任共同向学校借用,其他科任老师向班主任借用。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电脑的日常管理和使用登记。副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协助班主任做好管理和使用。其他科任老师为第三责任人。3、笔记本电脑一周一借用。4、班级电视机、网络、广播、电源、线路等设备的日常管理由班主任负责。二、使用与管理1、电教中心必须建立电脑的规格参数、借用使用、保管维护等详细档案。2、各班级应确定一名信息员,协助班主任做好信息技术装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记载本班教师使用情况,电教中心和教务处负责常规检查,随机抽查归并到周巡查之中。期末经过调查核实后做出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