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会议主席台座次的安排(1)主席台必须排座次、放名签,以便领导同志对号入座,避免上台之后互相谦让。 (2)主席台座次排列,应以主要负责人为中心,然后按职务一左一右排列(按照我国传统以中心人的左方为上,若在台下看,即为右方)。若主席台上人员为双数,将主要负责人定位后按职务一右一左排列。主席台座次排列,领导为单数时,主要领导居中,2号领导在1号领导左手位置,3号领导在1号领导右手位置;领导为偶数时,1、2号领导同时居中,2号领导依然在1号领导左手位置,3号领导依然在1号领导右手位置。 (3)几个机关的领导人同时上主席台,通常按机关排列次序排列。首先,各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的排列顺序是:区委书记、区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第二,按单位负责人排列顺序,一般是区委常委、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区长、政协副主席。第三,灵活掌握,不生搬硬套。如对一些德高望重的老同志,也可适当往前排,而对一些较年轻的领导同志,可适当往后排。另外,对邀请的上级单位或兄弟单位的来宾,也不一定非得按职务高低来排,通常掌握的原则是:上级单位或同级单位的来宾,其实际职务略低于主人一方领导的,可安排在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