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邓氏食品厂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新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我厂按照新郑市局总体部署,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现对厂自查工作作如下汇报:一、 企业自查的情况:(一)、保持企业资质的一致性: 我厂全称为新郑市邓氏食品厂,于2010年10月在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是一家正规食品生产型企业,生产地址在新郑市郭店镇五里口转盘东,企业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企业法人为余满平,主要从事调味面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现有员工36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5人。设立独有的品质管理部门,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有齐全、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在企业内部,配备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对原材料采购、研发设计、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产品储存运输、销售、售后服务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并有严格的质量标准,为产品食用安全、产品卫生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我厂始终遵循“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这一准则,一如既往的严把质量关,共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