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一、合同的期限及内容第一条 公司新招用员工,签订期限1年的劳动合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公司普通员工签订年劳动合同,中层以上签订 年劳动合同。第二条 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第三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员工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第四条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内容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一)必备条款应具备下列内容:1.公司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员工姓名、住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二)、约定条款可以包括下述内容:1.试用期;2.培训协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