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会议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学院各单位: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会议管理规定(修订)已征求意见完成。现将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会议管理规定(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8年6月20日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会议管理规定(修订)为加强学院各级会议和会议室的管理,规范学院会议制度,提高学院各项工作效率,特制定本会议管理规定。一、会议类别(一)学院党政联席会1.学院党政联席会是学院最高级别的议事会议,由学院院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召开;2.参加人员为全体院领导、学院办公室主任和会议认为应该列席的相关人员;3.学院党政联席会由学院办公室通知;4.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议程制定、会议纪要撰写由学院办公室负责。(二)学院党委会1.学院党委会是学院党委最高级别的会议,由党委书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召开;2.参会人员为党委成员或会议认为应该列席的相关人员;3.学院党委会由学院党的建设办公室通知;4.学院党委会议程制定、会议纪要撰写由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三)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会1.学院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