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细胞移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为规范细胞移植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细胞移植治疗技术的最低要求。本规定所称的细胞移植治疗技术是指将人体器官、组织来源的具有正常生理功能的活细胞移植到人类移植受体,以达到治疗目的的技术。干细胞移植技术及基因修饰细胞移植技术不适用于本规范。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细胞移植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二)三级甲等医院,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应用细胞移植治疗技术有关的诊疗科目,其技术水平达到三级甲等医院相关专科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甲等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三)有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符合临床要求的cGMP标准的细胞中心以及相应的配套设备,具有血药浓度测量的相关仪器,具有细胞产品质量控制的相关设备。(四)有2名具有细胞移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医师,有经过细胞移植治疗技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与开展本技术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五)医院设有管理规范、运作正常的由医学、法学、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