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抵押金考核管理办法1 目的为促使我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的责任,施行安全管理全员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着力推动我所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方法,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稳定的科研生产环境,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办法适合于我公司各生产部门。3 管理要求或规范3.1 所安全生产,防火安全的重点单位为:晶园公司(二部)、华谱公司(五部)、动力站,其他单位为一般安全防护单位。3.2 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人、技安员按所里的资产占有情况、风险大小程度、工作难度,确定金额,向所里缴纳风险抵押金。(交纳金额按照每年年底所发安全工作总结附件所规定的交纳)3.3 风险抵押金由责任人、负责人、技安员个人缴纳,由财务处负责收取,期满后(考核期限为一年),本单位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风险抵押金本金归还或作下年度的风险抵押金,并按照优秀单位(部门)所缴纳的风险抵押金总额50%奖励,良好单位(部门)所缴纳的风险抵押金总额40%奖励,合格单位(部门)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