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总结2篇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总结1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一)2019年案件办理总体情况一直以来,我局坚持把巩固和深化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作为环境监察执法部门最紧要的工作,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超总量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不按证排污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强化工业企业环境守法主体责任。今年,全市对环境违法行为共立案220起(市本级18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20起(市本级16起),罚款总金额达1509余万元(市本级302.2万元)。全年办理的查封扣押案件2起、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移送或刑事移送案件合计34起,其中移送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起。二、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建立执法协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联合公安部门制定常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联合执法制度,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建立了执法联席会议、联络员联络、重大案件会商、信息共享、办案协助等6个方面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