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案例警示教育心得 3篇走错一步入深渊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山西省长治市郊区支行曾是长治市分行多年的盈利大户和先进单位,也是长治市分行会计工作中最早达总行一级标准的基层行。然而,就在这耀眼的光环下,原行长李伟伙同金融掮客们,通过伪造客户印章等非法手段,从2004年7月至9月,非法盗取客户存款3000万元,用于投资办厂和支付引资高额利息,给建设银行造成重大资金风险和声誉损害。反思这一案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内部原因,又有外部原因;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既有对基层领导人监管不力的问题,又有业务管理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从当时的实际情况看,长期以来,长治市郊区支行形成的“一把手”负责制,使“一把手”的权力过于集中。班子成员之间盲目顺从,只讲团结,不讲原则,互相监督难以形成。有的员工慑于权威,出于对自身发展和利益的考虑,对领导只有服从,谈不上监督。在此案中还有精通会计业务的副科长作帮手,能够巧妙地避开各种检查,因而实施的常规检查很难发现。这样一来对李伟失去了有效的监督,使其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十案十违章”。有章不循,违章操作,是发生案件的最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