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隆煤矿节能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为认真贯彻公司节能减排精神,实现煤矿又好、又快的发展,加强节能工作,推进节能技术进步,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提高我矿的经济效益,实现节约型矿井,我矿成立了节能环保办公室,负责全矿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主要从用电、用水、用煤、用油四部分考核。各单位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节能工作,并配备节能工作管理人员。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节能任务和责任,把目标分解落实到班组及个人,组织开展节能管理工作。节能环保办公室负责全矿节能措施的检查、考核工作。一、节能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辛显臣副组长:梁建国 宋飞鹏 杨峰 李开彬 赖永青成 员:节能环保办公室全体成员。节能环保办公室根据用电、用水、用煤、用油分四项成立考核小组,对各相关用户进行考核。各单位要设立节能工作管理人员(生产工区节能管理人员为机电副区长,其他单位为指定责任人)。二、管理目标1、完成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2、矿年度电费控制在280万元之内,各单位完成节能办公室分解指标。3、矿年度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