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里煤矿劳动用工管理规定(柴里煤矿九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矿劳动管理工作,实现“严管+真爱”的依法管理理念,规范用工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矿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本着以建立市场化配置劳动力资源的用工机制为目标,实现一人多责、一专多能、精简高效、提高劳动效率的目的,进一步打造人力资源配置的科学化、现代化、法制化。第二章 劳动定员定额第三条 继续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三定”工作方案,强化长效机制,坚持以劳动定员定额为基础,深化企业内部市场化建设。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集团公司统一定员、定额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全过程参与月度综合作业计划的编制、工作量的考核验收及单项工程或工作量的承包工作。第五条 定额管理人员要正确使用定额标准和修正系数,每月下井或到现场不少于15个班次,建立定额分析制度,根椐需要做好工时利用测定工作,促进劳动效率的提高。并建立相应的奖惩考核体系,规范定额管理人员的行为。第三章 劳动组织第六条 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三定”方案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