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细则(讨论稿)为倡导学生干部的“责任、协作、竞争”意识,激励学生干部在“三自”教育中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依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为规范学生干部德育加分,特制定本办法。1、考核对象:任职时间满一学期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包括党支部委员、团总支委员、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干部,社团联合会副部长及以上干部;甲级社团部长及以上干部,乙级社团副社长及以上干部;各班班团委;以上机构及人员名单均需在团总支备案。2、考核方法:各学生干部须在任职前上交工作职责,学院团总支将作为考核参照。各学生干部均需开会述职,评议人员需2/3以上到场方为有效。党支部委员由该支部党员评议,团总支委员由各班团干部评议,学生会干部由学生会全体成员及各班班长评议,社联干部由各社团干部评议,社团干部由该社社员评议,班团干部由班级同学评议。以打分的方式评议。优秀109分,良好87分,合格65分,4分以下为不合格。评议结束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