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运分公司 目标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了使员工目标量化考核有理、有据、公开透明,培养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进一步夯实队伍管理基础,以达到押运勤务安全、高效、准点、规范的工作目标,根据公安部保安押运公司暂行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实际,特制订目标量化考核实施办法。第一章 实施办法第一条 考核领导小组。总公司总经理任组长,押运分公司负责人任副组长,分公司管理人员及各大队长为考核组成员。第二条 考核领导小组职责。(一)组织实施考核工作。(二)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三)报请相关部门兑现考核结果。(四)纠正考核中的一些违规行为。第二条 考核时间。每月25日前召开队长会议,通报好人好事、违规违纪及加减分情况,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审议。第二章 考核方法第一条 设定员工考核工资。押运分公司员工从每月工资绩效奖金中按岗位不同设定考核工资,考核工资分别为:大队长、驾驶岗位300元,押运、解款、管库岗位200元,车组长岗位240元,金融护卫岗位160元,作为目标量化考核工资。第二条 分岗位制定考核办法,各岗位基础分值分别为100分。遵守公司各项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