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思想表现(10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增强法律意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违法乱纪。考核办法:由学校领导、全体教师两方面评议打分,分别按50%、50%、的比例计算得分。有乱收费行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参加赌博、迷信活动、扰乱社会治安或其他违法行为的,违犯其中一条(经学校核实认定),该项不得分。有体罚幼儿现象每次扣5分;体罚幼儿造成家园矛盾者扣5分(从实分中扣除)。二、教师职业道德(10分)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高度的教育事业心,工作态度积极,尽职尽责,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团结同志,尊重家长,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不训斥指责家长。考核办法:由幼儿园领导、全体教师两方面评议打分,分别按50%、50%的比例计算得分。对不服从领导、搞第二职业、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工作应付造成学生或家长反映者,经学校核实认定,视情节酌情扣2060分,若发现一次扣5分。因体罚学生造成重大影响者,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