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店面运营管理考核规定一、目的保证店面运营规范在发展商下属专卖店的落实,保证专卖店体系的健康发展。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大区与消费市场部对发展商下属专卖店进行管理和考评。发展商下属专卖店是指从发展商处进货的专卖店,含发展商自建的专卖店及发展商下属的经销专卖店(以与消费市场签约为准)。三、考核原则发展商下属专卖店和普通专卖店管理力度和方法是一致的。主要的区别是:1、 发展商下属专卖店违规时,处罚的对象仍然是店,但违约金从发展商处扣除。2、 对发展商下属专卖店的奖励金也是通过发展商下发到店面的。3、 发展商下属专卖店的客户满意和信息系统使用考核折扣对应的不是返点,而是扣款(按年营业额600万计算,从发展商处扣除)。4、 发展商根据与经销专卖店签署的管理协议,将相应的扣罚从该经销专卖店的管理折扣中扣除。5、 对经销专卖店的处罚,消费市场有权直接从经销专卖店的保证金中扣除。四、发展商下属专卖店优质管理考评频度:评价人员评价内容评价频度是否纳入考评分汇总大区店面督导所有评价表1次/季度是巡店员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