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课程的核心素养信息技术课程的核心素养新一轮课改将我国基础教育的总目标落实到“学生发展核心素养”1,具体到各个学科,又细化为学科核心素养。高中信息技术的学科核心素养包括了“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和“信息责任”2四个方面。从个性和共性的角度出发,具体的课堂教学目标分析应以学科核心素养为主,又兼顾总的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具备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1. 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是指学生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综合表现为9大素养,具体为社会责任、国家认同、国际理解;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审美情趣;身心健康、学会学习、实践创新。2. 高中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1)信息意识。信息意识是指个体对信息的敏感度和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具备信息意识的学生能够根据解决问题的需要,自觉、主动地寻求恰当方式获取信息与处理信息;能敏锐感觉到信息的变化,获取相关信息,采用有效策略对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内容的准确性、指向的目的性做出合理判断,对信息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期分析,为解决问题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