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 包 合作 协 议甲 方:法 表或 委 托 代 理人 : 乙 方:身 份 证 号 :按 照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合 同 法 和 电 力 安装 工 程 承包 合同 条 例 的原 则 结 合 本 工 程 具 体 情 况 , 为 明 确 双 方经 济 责 任 , 保质 、 保 量 、 保 工 期 、 安 全 顺 利 完 成 工 程任 务 , 甲 、 乙 双 方 经 相 互协 商 , 特 签订 以 下 合 同 , 以 便 共 同 遵 守执 行 。一 、 甲 、 乙 双 方共 同 承 揽 ( 北 京 市 房 山 区 供电 局 ) 电力 工程 , 工 程 内容 、工 程 价 款 及工 期 等 工 程 基 本 情 况 , 以 与发 包 方 签 订的 合 同 为 准 。二 、 现 北 京 市 房山 区 煤 改 电 工 程 , 由 乙 方 采用 提 供 人员 、设 备 、 机 械、 分 包 。 工 程 决 算 为 第 一 次 月 底, 第 二 次 甲 方决 算 三 日 后 给 乙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