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岸莲华一期一标段防火窗制作及安装合同发包方(甲方):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九江市水岸莲华一期(1 标)项目部承包方(乙方): 江西特纳江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就水岸莲华一期一标段工程的防火窗制作及安装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以资信守。第一条合同内容水岸莲华一期一标段的推拉防火窗制作、安装。(烤漆深灰色见样板,采用6mm防火玻璃)第二条承包范围水岸莲华一期一标段的防火窗的设计、加工、制作、运输至工地、安装、检测、验收等全部施工内容。第三条承包方式1、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试验费、维修费用、利润、成品保护及税金等全部内容,为制作、运输到现场、安装并保证通过消防部门验收等要求的包干价格。2、采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通过甲方、监理、业主、质检站、消防部门验收) 、包制作安装、包工期、包风险、包税金、包成品保护、包售后服务等承包方式,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图、材料,承包水岸莲华一期一标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