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规则草拟一、概述1.1 为适应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规范 361o法务部门的合同审查工作, 提高法务人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制定本规则。1.2 本规则所称法务人员是指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在361o法务部门从事法务工作的人员。1.3 法务人员是企业或企业领导人在法律方面的参谋或助手。合同审查中的任务为:对企业合法性进行审查, 依法发布独立法律意见,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4 本规则所称合同审查是指法务人员根据公司安排,就经办人送审的合同进行法律专业判断,通过检查、 核对、 分析等方法,对合同中不合理条款进行修改以及对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意见的专业活动。二、审查原则2.1 与经办人沟通原则:法务人员在审查修改合同前,应与经办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并根据沟通的情况作出基本判断。 如果无的放矢, 审查修改后的合同可能无法使用或需大面积调整,造成时间成本的浪费。2.2 法言法语与商业用语相结合原则审查合同时, 在构建合同框架及定位措辞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