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转让协议书售车方(甲方):身份证号:购车方(乙方):身份证号: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二轮摩托车(车牌号:, 发动 机号:, 车架 号 :, 行 驶证登记人:),以行驶公里,于年月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整(¥),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一) 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二) 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 与售车方(甲方)无关。(三) 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及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四) 该摩托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五) 售车方(甲方)向购车方(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