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作合同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为明确甲方、乙方在木制作、木门及木门套项目在施工中的责任,正确行使各自的权利,全面履行义务,确保工程的进度,保证工程的质量,搞好安全文明施工。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室内装饰工程木制作及成品木门套项目采购、制作、安装工程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成套木作(详见室内装饰图纸及报价单)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招标文件采购的内容:室内装饰工程木制作、木门及门套项目。具体包括全部产品的深化设计、生产、加工制作、供应、包装、装卸、运输、工地现场安装、成品保护以及 保修、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1、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建筑室内工程木作产品,除非有特殊说明,合同中所称装饰室内工程木作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均为图纸及合同中所列产品。2、产品的具体指标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在本合同订单正式生效前(乙方收到货物预付款之前) 书面通知乙方,并由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