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林 承 包 合 同 书出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所属的山岭承包给乙方经营,具体条款如下:(共计三页 )一、承包地点:经双方现场实测面积亩(其中包括荒田面积 亩), 甲方林权证号 :二、山林权属:山岭权属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权益,甲方不得干涉三、承包时间: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无续租,乙方无偿将林地归还给甲方。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计算。五、租金交付方式:签订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时预交年租金,租金每年元。以后每年租金必须在当年 12 月底前付清,否则,作乙方违约处理,合同终止。六、其他:1 、乙方造林后,甲方群众不得进入造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壹2 、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岭内开设林区公路 , 及在承包的山岭外开设的原有道路应无偿给乙方使用,不另作补偿。以及乙方在本村水库用水(无定量用水)都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