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苗购买合同采购方 (甲方): 供货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 。就苗木采购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以资共同遵照 执行: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品种、规格、数量等见本合同附件表所列内容。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详细 内容组织苗木 ,不得无故拖延。 乙方向甲方 保证所提供苗木全部是绿枝接,纯度 95% 以上, 长势健壮,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 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技术,保证品种,保成活,人为造成苗死亡,乙方不负责。如果有不长苗或死苗,乙方将无偿为 甲方提供相应苗木进行补植,保证甲方所栽植的果树成活率达 到 95% 以上。三、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年 月 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 运费由(甲/乙方)负责。四、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要求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五、苗木的检查、验收方式、方法及质量要求具体为:(具体写明质量要求)苗木在规定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