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户更换维修合同甲方:大河镇合兴小学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学校教室塑钢玻璃窗户更换维修2、工程地点:大河镇合兴小学第二条承包内容甲方根据施工需要, 将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教室窗户更换、维修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19.2m2 100 元)承给乙方施工。乙方按照施工要求的内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上述全部工程施工任务。第三条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为: 1920 元(大写:一千九百二十圆整) ,包括:人工、材料、机械、测量。第四条承包方式包总价款、包质量、包安全生产。第五条工程款支付工程完工后全部结清,无质保金。第六条安全生产乙方必须认真制定和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指派岳明德为现场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接受监理的监督。2、乙方全面负责组织本协议规程内容的实施,不得无故拒绝甲方派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