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住院就医管理协议书甲方: 重庆宗宗宝石饰品有限公司乙方:重庆市万州区第五人民医院为了便于甲方职工工伤事故得到及时救护、医治,并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单位的利益,本着救死扶伤、互惠互利、少花钱、治好病、不 浪费的原则,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自愿选择乙方作为其工伤事故医疗的定点单位。二、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1、甲方应认真、如实填写以下信息: 企业工商执照号码:参保地区:企业法人姓名:企业办公详细地址: 参保号:企业工伤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2、按乙方规定,甲方员工到乙方就诊,凭单位介绍信或单位工伤主管电话,电话通知后于2 个工作日内补开介绍信 。3、甲方参加万州区工伤保险的参保职工因工受伤需住院诊治的, 不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入院诊治,由乙方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出 院后乙方直接与万州区工伤保险管理中心结算,结算后 1 周内通知甲方到我院缴纳自付部分费用。 乙方将甲方工伤住院费用自付部分控制在 10%以内(但不包括不能报销的特殊药品、材料费);需要使用工伤用药目录外的药品、材料时乙方事先通知甲方,经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