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常见条款模版通知与送达与本协议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书面方式可以邮寄、 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指定联系人(乙方指定以下联系人作为与甲方的联系人,联系人: 手机号码:)等方式送达。本协议首部所列的联络地址为双方当事人确定的通知与送达地址,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日:(1) 专人递送:通知方取得的被通知方签收单所示日期;(2) 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国内挂号函件收据所示日期后第五日;(3) 传真:收到成功发送确认的当日;(4) 特快专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发送凭证上邮戳日起第三日;(5) 指定联系人:甲方之任何通知到达指定联系人手机的当日;(6) 同时采用上述几种方式的,以其中最快达到对方者为准。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 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5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任何一方违反前述规定,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承担责任。双方前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 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