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甲方: 乙方: 丙方:甲乙双方为楼上下紧邻, 居住用房格局上下基本一致, 乙方因近一段时间洗漱池处屋顶经常漏水,给生活造成严重不便。2011 年 3 月 17 号晚上和 3 月 18 上午乙方家出现严重漏水现象,乙方父子二人到甲方家查看, 发现甲方洗漱池处并未用水,且地面没有水迹。2011 年 3 月 18 日下午,经甲方住房装修施工代表张师傅、乙方父子、 丙方技术人员温师傅、 罗师傅及 7 号楼楼长翁女士一同在甲方洗漱池处进行了试水,并未造成乙方漏水。最终的查验分析未确定漏水原因。本着相邻和睦,消除误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 乙方须在甲方施工前须排除其他漏水原因(如管道原因、其他住户责任等),否则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2. 甲方同意将乙方洗漱池楼顶对应的本屋地面可能出现的漏水处进行防水处理及下水管的检查, 2011 年 5 月 1 日前完工。防水层做好后进行防水实验时, 甲方将即时通知乙方、 丙方配合实验。 如乙方洗漱池楼顶不漏水,须在本协议背面空白处签署“经乙方确认防水试验成功, 已完全排除甲方可能造成乙方漏水的一切